广东省珠海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易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一案,该案系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
据微信公众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9月19日,珠海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消息,一审中,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22年10月21日,易某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境,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关员依法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查获疑似巴西红耳龟等龟类动物一批,易某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经鉴定,上述涉案动物中的1760只红耳龟为外来入侵物种,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参考总价为人民币88000元。检察机关提请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追究易某的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红耳彩龟因头部两侧的红耳特征而得名,原产于美国南部及墨西哥东北部,又称巴西龟、巴西彩龟等,由于其强适应性和繁殖能力,已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并于2022年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易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易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介绍,此案是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9月19日,珠海中院对此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
珠海中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0月21日,易某驾车经口岸进境,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关员从该车天窗与遮阳板间隙及扶手箱下改装的暗格内查获疑似红耳彩龟等龟类动物一批,易某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经鉴定,上述涉案动物中的1760只红耳彩龟(又称巴西龟)为外来入侵物种,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参考总价为人民币8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易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易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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