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2)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26日(交易时段后),紫金股权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紫金投资上海、地方产业基金、福建海峡人才及福建闽信订立新合伙协议,据此各方同意成立合伙企业。
根据新合伙协议,紫金股权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紫金投资上海(作为有限合伙人)、地方产业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福建海峡人才(作为有限合伙人)及福建闽信(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9800万元、人民币59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及人民币4000万元。
合伙企业旨在通过对新能源、新材料及智慧化等领域的目标投资进行股权投资及后续资本运作,为全体合伙人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实现利益价值最大化。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成长期或中后期项目,兼顾一级半市场定增及战略配售。基石合伙人将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为合伙企业获得优质项目资源投资机会,引入产业链的相关资源。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集团将受益于参与合伙企业,实现收入多元化,并为本集团长远的财务表现培育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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