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答问时表示,为适应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按照《若干意见》部署,下一步将推进《保险法》修订。
《保险法》是1995年就颁布了,2002年、2009年分别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的形势和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做了比较大的修订,之后又做了两次补充和完善,延续到现在。《保险法》与其他的金融法律有一点区别,《保险法》是保险合同法、保险机构法和保险监管法三合一的立法模式。根据新形势的需要,总局正在跟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推动《保险法》的修订。整体上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问题导向是解决目前保险业运行、保险业监管、保险机构风险处置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一些短板,目标导向就是进一步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环境、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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