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优化保险资金比例监管政策,加大对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通知》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
具体而言,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股权性资本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同)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以下标准:
(一)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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