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监委对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原书记蔡丽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蔡丽芬(资料图)
经查,蔡丽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将本人及亲属应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承担;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性质变更、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擅权妄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蔡丽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漳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福建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丽芬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漳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蔡丽芬,女,福建漳浦人,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她曾任漳州市东山县委副书记,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书记等职,2023年4月任漳州市科协党组书记。
2024年4月,蔡丽芬被查。
原标题:《大搞“家族式”腐败!福建一干部被“双开”(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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