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李丹琳
因为监管新规,已有五家财险公司宣布暂停互联网财险业务。
8月26日,渤海财险发布公告宣布,该公司已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已生效的保险合同,该公司将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并做好理赔等后续服务。
同日,前海联合财险也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暂停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新业务,对于已经承保的客户,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保障客户权益。
此前,已有华安财险、安华农险、都邦财险三家公司宣布暂停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公告。截至8月26日,已有五家财险公司宣布暂停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
据悉,此举正是回应监管的最新要求。8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
(二)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
(三)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知》要求,对财产保险公司不满足第二条规定的经营条件的,应立即停止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新业务。在停止开展新业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日常监管的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并在官方网站、自营网络平台以及受托保险中介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披露相关信息。对于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并做好理赔等后续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要求与上述《通知》的展业要求相似,要满足三个条件。即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业内人士指出,财险公司要进军互联网业务,准入门槛要高于监管对险企偿付能力达标要求。换言之,偿付能力不达标的财险公司,不可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而上述5家财险公司,2024年偿付能力均不达标,主要是因为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以渤海财险为例,该公司自2020年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由B级降至C级后,已经连续14个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
除了上述5家公司,还有富德产险、珠峰财险、安心财险等不满足上述展业要求,面临互联网保险业务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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