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电,江苏证监局近日发布公告,对南通股份有限公司、蒋明泉、钟飞龙、陈龙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是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不准确,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修正不及时。
公告显示,2024年2月27日,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06.59万元;4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相关修正公告,修正后2023年度净利润为521.92万元,修正比例为28.36%;同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21.92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不准确,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修正不及时。
江苏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长蒋明泉、总经理钟飞龙和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龙全未对相关事项保持审慎关注,未按照《信披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蒋明泉、钟飞龙、陈龙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悉,该公司主要提供商用汽车、乘用汽车、工程机械和新能源汽车等整车线束配套解决方案,以及发动机的低压电线束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在整车组装制造领域,发动机制造、工程机械、农业园林机械及新能源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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